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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若其职工医保的参保缴费年限不符合享受佛山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可办理一次性补足职工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
佛山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
1、在佛山享受退休待遇: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佛山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省直单位参保人员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①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②在佛山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省直单位职工)。
2、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享受退休待遇:
在广东省范围内的其它统筹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曾在佛山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①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②在佛山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省直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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