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的使用面积怎么算:1、住宅的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2、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即套内面积减去套内墙体面积,也就是屋中的净使用面积。其中套内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指室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1、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2、套内内部楼梯(如跃层户型的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非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4、内墙面装饰物厚度计入使用面积。其中住宅面积中的套内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第五条 指标计算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套内使用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2 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应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套内使用面积;3 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4 套内使用面积应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时,应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5 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应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应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应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应计算其使用面积;6 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列入套内使用面积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共有情况有四种:1、恋爱期间合伙买房;2、婚前买房,婚后申办产权证,核对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特别是当一方出资另一方不出资时;4、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婚后再售时,如何认定财产权属。房屋共有指的是一套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共有主体,房屋共有权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股份共有,所谓份额指的是共有人在整个所有权中享有的权利份额,属于所有权份额。房屋共同共有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主对房屋拥有同等的所有权,不区分份额,享有平等的处分权。房屋共有是指某一房屋属于两个以上的主体所有。房屋共有的两种形式分为房屋按份共有和房屋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即按份额共有,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属于所有权份额。共同共有房屋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不区分份额,享有平等处分房屋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筑面积。现在很多房屋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出售的,房屋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有挑廊、室外楼梯、阳台、地下室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下同)的永久性建筑。2、使用面积。关于房屋的使用面积,就是指购房者实际使用的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厕所、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同时,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也计入使用面积。3、套内面积。有些房屋在销售时是按照套内面积销售的,如果按套内面积计算,对业主和开发商都比较有利。房屋套内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以及阳台建筑面积。4、公摊面积。如今购买的房屋都是有公摊面积的,房屋公摊面积包括超过2.20米的单车库、设备层或技术层,室内外楼梯、楼梯悬挑平台、内外廊、门厅、电梯及机房、门斗、有柱雨蓬、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10种情况包括: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将购入的土地开发时,应将作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存贷项目)。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房产原值,并计算缴纳房产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第2种观点: 土地使用权价值不计入房产原值。房屋原值具体为:1、商品房:购置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房公用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如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提收益及相关税费。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规定,按照成本价(含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标准确定。房产原值的核算确认十分重要,如果少计将持续产生永久性侵蚀税基的影响,需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及税收的规定,这不是本文的重点。此处强调的是工作中容易忽视的资金成本的问题,工作中要关注纳税人有无发生为房产投资而产生的借款,其房产建设完工前的借款利息有无记入在建工程科目,需查看建设期借款合同。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包含。房屋原值具体为:1、商品房:购置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房公用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如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提收益及相关税费。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规定,按照成本价(含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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