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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民法典规定写遗嘱可以让外人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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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民法典规定农村房屋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吗可以指定谁为继承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立遗嘱制定房屋产权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程序1、申请登记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2、权属审核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3、公告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第2种观点: 一、民法典规定农村土房子可以遗嘱继承吗可以。自然人可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而农村的土房子属于个人的财产,因此可以遗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各国对遗嘱形式都有具体规定,如法系诸国规定了4种形式:①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的遗嘱;②公证遗嘱,即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③密封遗嘱,即遗嘱写好后,由被继承人亲自密封,交律师或其他合法保管人保管;④代笔遗嘱,即被继承人授意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并给合法证明属实。在中国,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产房产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种观点: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只让子女继承吗可以。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同时,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子女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这一继承人就可以是子女。因此,遗嘱可以只让子女继承。二、什么样的遗嘱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2种观点: 民法典规定遗嘱生效后,才能继承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可以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可以撤回或变更,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法律分析一、民法典规定写好遗嘱可以继承遗产吗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写好遗嘱后,要遗嘱生效,并且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继承遗产。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效力顺位都是可以进行的。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撤回或变更所立的遗嘱,并且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将被视为有效。此外,遗嘱的有效性也受到一定的,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也无效。如果遗嘱被篡改,篡改的内容也将无效。因此,在遗产继承方面,遵循法律规定并写好遗嘱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前提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3种观点: 一、民法典规定遗产可以立遗嘱给外人继承吗不可以。自然人只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外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但可以采取遗赠的方式将遗产赠与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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