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商标有效期多久1、商标有效期是十年。自商标局核准申请人的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二、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3、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局驳回原件)、原商标图样10份、黑白墨稿1份和《商标驳回通知书》。(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具有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第二款但书规定可能性的,经申请人说明可能准予初步审定的。2、在报纸、杂志、期刊、新闻刊物等特殊商品上申请注册含有国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需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期刊出版许可证》等。3、具有符合《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性的,经申请人说明可能准予初步审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为颜色组合商标或者声音商标并且据申请文件尚不足以确认其具有显著特征,经申请人再行补充使用证据说明其经过长期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后,可能予以初步审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包含非显著部分并且因此不应予以初步审定,经申请人修正后可能准予初步审定的。4、确有必要使用的其他情形。审查意见书使用要求:审查意见书应以申请件为单位使用并且以一次为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收到审查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回复反馈说明或修正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商标评审需满足主体资格、期限内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明确评审请求和依据、缴纳费用等条件。国内申请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外国申请需委托指定组织代理。申请需提供代理人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外文书件需附中文译本。评审申请如存在违规情形,将被驳回。商标评审需按规定程序,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副本,提供转让或移转证明文件,复审申请还需附送决定书或裁定书。法律分析一、商标评审需要什么条件商标评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商标争议进行裁决的行政程序。申请人合法主体资格,在规定期限,属于评审范围,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有明确事实理由和依据,缴纳评审费用。《商标评审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四)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五)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六)依法缴纳评审费用。二、商标申请人应该怎样提交评审申请国内申请人提交评审申请,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评审事宜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违反规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的;(二)违反规定,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三)违反规定,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作出的裁定或者决定,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四)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商标评审是有商标评审的规定的,一般来说,商标要评审的话,要按照相关的申请程序来申请商标的评审。此时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有被申请人的,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申请人的商标发生转让、移转,已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是尚未核准公告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结语商标评审是商标争议裁决的行政程序,申请人需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有明确事实理由和依据,并缴纳评审费用。国内申请人可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外国申请人应委托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已受理的申请,如违反规定或不符合条件,将予以驳回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商标评审需按照相关程序提交申请书、副本、证明文件等。商标评审是有规定的,必须遵循相关程序进行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十一条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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