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不可以的,目前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交很难得到的支持,因为物业和业主存在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并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但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业主无需支付物业费的滞纳金。2、在物业管理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应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通过业委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还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业主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及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联合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乃至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2种观点: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一、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1、每年召开至少一次业主大会,根据百分之十以上业主要求克召开特别会议。2、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3、审议批准物业管理公司的年度管理计划、费用预算及决算报告。4、审议批准物业收费的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标准。5、审议批准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6、对破坏、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有监督、制止和要求赔偿的权利。7、对于个别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或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可以代表业主提出诉讼。二、业主委员会的义务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2、执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各项决议;3、贯彻执行并监督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4、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工作并反映业主的意见及建议;5、业主委员会不得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否则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提交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议。6、其他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的义务。二、物业管理费 “涨价 ”怎么办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单方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因调整价格外,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得单方提价。如果确有必要增加,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后方能增加。如果物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业主可以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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