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看守所主要是关押有犯罪嫌疑但是并没有获得法庭宣判的人,监狱关押的是已经被法庭宣判的犯人。就其含义来说,监狱也包括了看守所。刚刚进入看守所是不可以和别的犯人一起居住的,只能关押。只有监狱的犯人才需要劳动改造,处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并不需要干活。第一,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看守所和监狱有着严格的区分,不能够混为一谈。一般来说,进了监狱就代表犯人只能够刑满才能释放或者表现良好获得减刑再释放,更有犯罪情节严重者,一辈子都只能够老死在监狱之中。而看守所仅仅针对于犯罪较轻,仅仅关押几天的人员。或者是有犯罪嫌疑,但是没有实际的证据获得法庭宣判的人员。这一部分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很容易被释放。第二,监狱和看守所的人员并不能够混住,只有当看守所的人员获得法庭宣判获刑才可以转移安排到监狱当中。住在看守所的人员时间并不会过长,所以在看守所里的人并不需要劳动。只有监狱里硬性要求,需要犯人进行劳动从而进行思想改造,或者培养犯人的一技之长。我国对于刑法管理方面非常严格,但是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员的管控非常有人性化,无论是看守所的人员或者是监狱里的犯人,国家都鼓励戴罪立功,用自己优秀的表现来获取从轻处罚。现在是法制社会,联系我国居民熟悉我国法律,尽量做到不要知法犯法,否则后悔莫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3种观点: 1.被关押进看守所后到判决要走的程序包括侦查机关侦查、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进行判决等。一、网络诈骗立案后如何处理网络诈骗立案后,机关应当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犯罪证据;证据充分后,应当按照程序逮捕犯罪分子;并将案件材料送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充足,应当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提起公诉;由人民审理,判处刑罚。机关立案后,可以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配送渠道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逃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必要的技术侦查措施。二、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三、一个案件从到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的整体处理流程是:第一阶段: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第二阶段:初查。机关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以决定是否立案。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在机关初查结束后,被害人和律师要根据初查结果,与机关侦查、法制等部门充分沟通,配合机关将案件正式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破工作。第四阶段:侦查工作结束,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第五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机关经过侦查之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由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提起公诉。第六阶段:审判阶段。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决定开庭审判。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做出有罪或无罪判决。【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一条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三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四条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第六条看守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二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看守、管教、医务、财会、炊事等工作人员若干人。看守所应当配备女工作人员管理女性人犯。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