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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时,关于工资的告知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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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实践中,劳动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亦约定了工资标准,但双方对工资数额有争议的,可以结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双方真实的工资约定。一般有合同的遵照合同的约定确定,但如果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的情形时,就以实际发放的为准。加班工资应如何约定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加班工资高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最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该约定有效;若该约定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该约定无效。约定无效时,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向劳动者发放录用通知后,可以不再录用该劳动者吗?不能随意不录取已经向其送达录用通知的劳动者。在劳动者收到录用通知后,劳动者基于对用人单位对建立劳动关系的信赖,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随意撤销,是一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从民法典合同编的合同理论考虑,用人单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需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风险提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劳动合同应约定哪些内容劳动合同应约定的内容如下:(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试用期限)。(二)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数量及质量要求)。(三)工作时间。(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六)劳动者的教育与培训。(七)劳动纪律。(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续签。(九)违反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十)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如何科学的设计与约定试用期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如需要合理利用录用条件,达到其应有的筛选优质员工的应有目的,应当注意参照以下方式规范设计:录用条件表述应当尽可能客观、明确,并能与公司的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或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关联,能由后者予以准确量化考核。录用条件应避免或减少使用例如“学习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团队精神”等过于抽象的、难以量化考核等之类的表述,即使确需要罗列此类条件,也应当尽量先将客观的、可量化的条件罗列作为重点,主观性的条件仅作为参考,并确保自身或直接用人部门具备此类主观性条件并不能实际作为考核试用期员工的标准的认知。录用条件应当明确向录用员工告知,并保留签字记录。可以在试用之前的试用条件中明确公示,试用期间要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成绩将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之一,以进一步明确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录用条件罗列于招聘广告中,办理入职时应当要求员工在该招聘广告上签字;如录用条件区别于招聘广告,应当专门制作一份让员工签字;签字后的招聘广告或录用条件说明应当作为该员工的档案妥善保存。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不续签应如何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2种观点: 实践中,劳动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亦约定了工资标准,但双方对工资数额有争议的,可以结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双方真实的工资约定。一般有合同的遵照合同的约定确定,但如果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的情形时,就以实际发放的为准。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中可以不可以约定月工资包含加班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内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合同条款不能显失公平,同时要满足以下条件:1、劳资双方约定的加班工资数目和加班时间必须明确,简单地规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有避重就轻之嫌。2、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的加班时间,最多不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的限额。如果约定的加班时间超过每月36小时,超出部门应视为违法超时加班,应当另行计算加班费。3、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折算后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企劳动合同薪酬没写合法吗国企劳动合同薪酬没写,是不合法的。劳动法必备条款中包含劳动报酬。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什么区别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应当支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到什么时间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时间应该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单上签字,不能直接送达的,邮寄或者挂号送达,保留邮寄或者挂号的证明材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项,“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长期合同工应如何与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第3种观点: 劳动合同必须包含薪资待遇,若合同中没有明确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等,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用人单位不同意,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改正并获得赔偿。法律分析劳动合同里没有薪资待遇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提出劳动合同中要包含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拓展延伸劳动合同中的薪资规定是否具体明确?是的,劳动合同中的薪资规定通常应该是具体明确的。薪资是劳动合同中一项重要的约定内容,它直接关系到雇员的工作动力和雇主的义务履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薪资可以避免双方在薪资问题上的争议和误解。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应包括薪资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周期以及加班工资等具体细节。明确规定薪资不仅有利于双方的权益保护,也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都应当确保薪资规定具体明确,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结语劳动合同中的薪资待遇是合法且必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如果劳动合同未明确规定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和工作时长,该合同无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明确规定薪资待遇有助于双方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的稳定。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确保薪资规定具体明确,避免后续纠纷和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种观点: 实践中,劳动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亦约定了工资标准,但双方对工资数额有争议的,可以结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双方真实的工资约定。一般有合同的遵照合同的约定确定,但如果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的情形时,就以实际发放的为准。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中可以不可以约定月工资包含加班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内 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合同条款不能显失公平,同时要满足以下条件:1、劳资双方约定的加班工资数目和加班时间必须明确,简单地规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有避重就轻之嫌。2、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的加班时间,最多不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的限额。如果约定的加班时间超过每月36小时,超出部门应视为违法超时加班,应当另行计算加班费。3、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折算后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企劳动合同薪酬没写合法吗国企劳动合同薪酬没写,是不合法的。劳动法必备条款中包含劳动报酬。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什么区别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应当支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到什么时间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时间应该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单上签字,不能直接送达的,邮寄或者挂号送达,保留邮寄或者挂号的证明材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项,“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长期合同工应如何与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第2种观点: 实践中,劳动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亦约定了工资标准,但双方对工资数额有争议的,可以结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实际情况来认定双方真实的工资约定。一般有合同的遵照合同的约定确定,但如果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的情形时,就以实际发放的为准。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中可以不可以约定月工资包含加班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包含在工资内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合同条款不能显失公平,同时要满足以下条件:1、劳资双方约定的加班工资数目和加班时间必须明确,简单地规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有避重就轻之嫌。2、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的加班时间,最多不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的限额。如果约定的加班时间超过每月36小时,超出部门应视为违法超时加班,应当另行计算加班费。3、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折算后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国企劳动合同薪酬没写合法吗国企劳动合同薪酬没写,是不合法的。劳动法必备条款中包含劳动报酬。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什么区别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解聘是指聘任双方解除聘约的行为。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应当支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到什么时间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时间应该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单上签字,不能直接送达的,邮寄或者挂号送达,保留邮寄或者挂号的证明材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项,“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长期合同工应如何与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里是要写工资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要写具体工资。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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