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有以下:1、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双方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起诉。2、夫妻双方都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的,一般通过诉讼离婚,由提出离婚的原告方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提起诉讼。3、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相关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采取起诉离婚方式的,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具体情况,判定双方感情破裂后,予以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夫妻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协议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因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诉讼离婚的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其实允许夫妻在异地离婚。具体就包括以下情形:1、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其经常居住地管辖。2、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考虑到有些情况下可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么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3、夫妻中有任何一方被劳动教养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由原告方的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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