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获得天津户口,首先需要完成居住证的申请,并且由持有者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需将申请集中提交至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办理积分入户的相关手续。
一旦申请被窗口受理,接下来便是审核阶段。积分入户窗口会将申请信息与相关数据进行实时比对,确保信息无误后,会正式受理申请,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在审核阶段,用人单位需要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分发给各相关部门的服务窗口,以供审核。这些部门的服务窗口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并出具审核证明。
接下来是汇总排名的过程。用人单位将各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汇总,并提交给积分入户窗口,由窗口进行最终的汇总工作。随后,市人力社保局将根据这些材料,计算每个申请者的积分,并将结果以《入户积分通知单》的形式反馈给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由用人单位领取。
积分公布之后,市人力社保局会根据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和申请人的积分排名,每年6月和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
当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公布后,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机关提出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申请。用人单位需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的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在取得天津户口后,居住证持有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符合本市亲属投靠落户的规定,也可以向机关申请办理投靠亲属落户。对于随迁子女而言,他们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