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具体操作是: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要求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的回复。可以选择适用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费用;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3种观点: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可以退房的。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之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的三个月的合法期限之内,开发商仍然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开放商应该合同约定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一并赔付。因为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的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属于不可抗力。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由、法.院等职权部门进行认定,并且通过法律约定。若是确实出现了因为地震的影响而延期交房,需要有关权力部门裁定之后才能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想退房,符合条件可提出退房要求,若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无法达成退房协议,业主可以直接向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发商延期交房退房的,贷款可以在开发商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之后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具体操作是: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要求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的回复。可以选择适用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费用;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想退房,符合条件可提出退房要求,若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无法达成退房协议,业主可以直接向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2种观点: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可以退房的。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之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的三个月的合法期限之内,开发商仍然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开放商应该合同约定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一并赔付。因为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的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属于不可抗力。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由、法.院等职权部门进行认定,并且通过法律约定。若是确实出现了因为地震的影响而延期交房,需要有关权力部门裁定之后才能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具体操作是: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要求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的回复。可以选择适用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费用;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想退房,符合条件可提出退房要求,若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无法达成退房协议,业主可以直接向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2种观点: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可以退房的。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之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的三个月的合法期限之内,开发商仍然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开放商应该合同约定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一并赔付。因为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的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属于不可抗力。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由、法.院等职权部门进行认定,并且通过法律约定。若是确实出现了因为地震的影响而延期交房,需要有关权力部门裁定之后才能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具体操作是: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要求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的回复。可以选择适用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费用;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先找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在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2种观点: 退房开发商不退房款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购房者退房后,开发商都是要把购房者买房的钱退还给购房者的,但是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购房者首先应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退房的想法,那么首先就需要去和开发商那边进行协商才行,如果开发商那边同意了退房要求,那么就需要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并且要求所有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贷款利息、首付款存款利息。购房者需采用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方式向开发商递交退房通知。向开发商那边递交了退房申请之后,大家就需要在开发商的通知下去退房的手续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在15日内退还购房者的全部房款。另外其他相关的手续,比如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也应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第3种观点: 1、开发商违约退房银行贷款需要继续按时还款。房子成了烂尾楼,与银行房贷月供是两码事,不影响还贷的,为了购房者个人的信用度,还是要按时还款的!2、烂尾建筑是指工程已开始,在半途因故被迫停止而未能完成的建筑物(楼宇、桥梁、道路或塔等)。起因通常是因为开发商(私人或)缺乏足够资金,无力完成工程。此外,还有因为产权发生纠纷、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项目,也算作烂尾建筑。烂尾楼则指烂尾建筑中的楼宇建筑。3、房屋质量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里的,房贷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接待关系里的。不能混为一谈的,如果因为房屋质量,拒绝继续还房贷是要承担跟银行之间的违约责任的。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一、拖欠贷款能否才能起诉?拖欠贷款能够起诉。首先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到期不还就可以起诉;如果没有约定,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也可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同时请注意,起诉的话,一般不要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先找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在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2种观点: 退房开发商不退房款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购房者退房后,开发商都是要把购房者买房的钱退还给购房者的,但是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购房者首先应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退房的想法,那么首先就需要去和开发商那边进行协商才行,如果开发商那边同意了退房要求,那么就需要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并且要求所有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贷款利息、首付款存款利息。购房者需采用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方式向开发商递交退房通知。向开发商那边递交了退房申请之后,大家就需要在开发商的通知下去退房的手续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在15日内退还购房者的全部房款。另外其他相关的手续,比如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也应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第3种观点: 1、开发商违约退房银行贷款需要继续按时还款。房子成了烂尾楼,与银行房贷月供是两码事,不影响还贷的,为了购房者个人的信用度,还是要按时还款的!2、烂尾建筑是指工程已开始,在半途因故被迫停止而未能完成的建筑物(楼宇、桥梁、道路或塔等)。起因通常是因为开发商(私人或)缺乏足够资金,无力完成工程。此外,还有因为产权发生纠纷、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项目,也算作烂尾建筑。烂尾楼则指烂尾建筑中的楼宇建筑。3、房屋质量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里的,房贷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接待关系里的。不能混为一谈的,如果因为房屋质量,拒绝继续还房贷是要承担跟银行之间的违约责任的。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一、拖欠贷款能否才能起诉?拖欠贷款能够起诉。首先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到期不还就可以起诉;如果没有约定,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也可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同时请注意,起诉的话,一般不要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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