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济宁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开工3786套,基本建成4000套。截至4月底,全市共开工2654套,开工率70.1%;基本建成4901套,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2.53%。法律依据:《关于下达济宁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 2021年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新开工计划3786套,基本建成计划4000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40个在谈项目,50个协议项目、45个落地项目、29个在建项目,上半年分两次集中开工15个项目。第一,发展精品地产,这个是重点哦!第二,发展四新经济。第三,发展文旅产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1种观点: 为提供给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项目用地,拟征收万家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劳动人事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万家村土地位于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2.466公顷,其中:农用地2.466公顷(水浇地2.1517公顷、果园0.2601公顷、农村道路0.040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37公顷)。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农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其中: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8.8万元/公顷。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88.1591万元。(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潍坊市潍政办发〔2015〕1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和数量,依据各方签字确认的《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为准。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82.0809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2.7230万元。三、安置意见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88.1591万元,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拨付到村委会,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二)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55.4849万元,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四、其他事项本方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24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我局办公室,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第2种观点: 高铁拆迁赔偿标准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铁建设属于公益项目,可以征收拆迁,但是和补偿标准没有法律上的必然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修建学校,高铁,高速公路等等公益项目,补偿的标准应当是相同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40个在谈项目,50个协议项目、45个落地项目、29个在建项目,上半年分两次集中开工15个项目。第一,发展精品地产,这个是重点哦!第二,发展四新经济。第三,发展文旅产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济宁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开工3786套,基本建成4000套。截至4月底,全市共开工2654套,开工率70.1%;基本建成4901套,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2.53%。法律依据:《关于下达济宁市2021年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 2021年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公租房新开工计划3786套,基本建成计划4000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引进培育特色产业。以建设中兴智慧城市产业园、中科智造信息产业园、中建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园等为抓手,重点发展信息产业、商贸物流、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推动运河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拓展城市服务空间。推进洸河路、红星路、常青路等道路西延,实施龙行路、京杭路跨运河工程,打通西岸路、西三路、安定路等,形成完整的新城框架。依托凤凰台植物公园,加快建设京杭运河两岸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加快推进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霍家街小学毅德校区、安居高中、安居第一中心中学等公共设施建设,建成设施完善的运河新城,带动城市西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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