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有票是无法进站的,有票可以按正常程序进站上车再补票。严格来说,铁路部门是严禁先上车后补票行为,如果该列车车票售完,但是有紧急情况必须坐,可以向车站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经得同意后才能先上车再补票。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第十条 对有意应不履行义务的,应补收票款并加收票款。对主动补票并经站、车同意上车的人员或儿童,只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接送人达到火车站入口处,出示身份证,并与工作人员讲明实际情况:被接送人员的姓名、所乘具体的车次信息;这样工作人员才能让你进入候车大厅;2、到达后车大厅后,找到问询处,让乘车者将所乘车次的车票拍照发给你,然后拿着照片及你本人身份证给工作人员审核,打印出一张“接送旅客凭证”;3、接人:拿着“接送旅客凭证”至人工检票口给工作人员查验后进入站台。法律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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