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到催款律师函的,应该积极对待和处理,律师函的主要作用的提醒和警告的,因为欠钱不还,债权人发律师函对债务人进行催促,如果还不还钱债权人就可能会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到时候可能因最终败诉会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折价、变卖、拍卖相关财产来清偿欠款,并且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