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立案标准:
1、组织、领导性质的组织的。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
根据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综上所述,扫黑除恶包括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种罪名,黑恶势力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二款
组织、领导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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