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单位跨年度的可以在本年度列支,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如果2009年来列支一定是不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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