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年度报销,但不能超过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纳税所得额,当期收入和费用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法律分析
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单位跨年度的可以在本年度列支,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比如2008年10月份的,如果2009年来列支一定是不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年末报销截止日期是几月份?
年末报销截止日期通常是根据财务规定和税法要求来确定的。具体截止日期可能会因不同地区、不同公司或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为了确保在当年内报销,建议在年末之前尽早将准备齐全并提交给财务部门或相关机构。具体的截止日期可能会在年底前的某个固定日期,例如12月31日,也可能会根据公司内部而有所调整。为了避免错过报销时机,请及时咨询财务部门或相关税务机构,以了解准确的年末报销截止日期。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和遵守相关法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应在当期列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在年末报销时,建议根据财务规定和税法要求,确保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准备齐全并提交给财务部门或相关机构。请咨询财务部门或相关税务机构,以了解准确的年末报销截止日期。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和遵守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
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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