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1、放弃权利的主体应当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意思应当向权利人作出,但不得经权利人同意,以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为生效要求;
3、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由权利人知道,并应当知道其享有权利;
4、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应当以义务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的义务为要件: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以承认不能表明其原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完成的债务;
5、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明示或默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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