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当做账的。为了使公司各项财务支出有章可循,让财务人员对各种开支的审批及权限心中有数,公司对员工的报销都会有一套严格的制度,但有些员工的报销或公司的支出往往没有,如果员工报销没有,作为财务人员还可以这样操作: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记入相应的费用,但这部份费用属白条支出,税务是不认可的.年末,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份支出应做纳税调整增加。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第六条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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