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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派出所处理的事情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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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可以在60天内向上级机关或同级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对县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所在县、市或同级提起行政复议。2.向全国报警热线110投诉。在户籍地报警110后,就有当地110接线员,对你的投诉一定会依据规定,直接转交处警机3.以派出所调解判案的结果、事实和相应的直接证据,向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人民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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