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派出所处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救济的途径有以下几点:
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对应的机构投诉;
4、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派出所是的派出机构,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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