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 抚养费 谈不上容不容易,关键还是看情节。 我国《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 抚养 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 离婚 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 一审 申请,由一审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 警告 ,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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