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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来源:尔游网


不动产登记申请流程及范围: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明细、产权证明等。2.登记机构核实并实地查看后受理申请。范围包括住宅、商业房产、土地、海域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

法律分析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对于尚未登记的不动产和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当事人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 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应的登记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以便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

3.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登记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后,会对不动产进行权属核实,并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当事人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手续。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结语

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办理流程简单明了:当事人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登记机构核实权属信息后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最终当事人可办理相关手续。不动产登记范围广泛,包括住宅房产、商业房产、土地、海域使用权以及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这些登记对于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以及国家的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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