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执行的后果,是会由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员工与单位就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双方都没有向提起诉讼,但单位不履行裁决义务,员工可申请强制执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
纠纷解决有以下步骤:(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二、劳动纠纷时效已过怎样处理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仲裁时效是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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