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尔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长期借款合同的保护性条款有哪些

长期借款合同的保护性条款有哪些

来源:尔游网


长期借款合同的保护性条款有:

1.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2.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入股票的,其目的在于现金外流;

3.对净经营性长期资产总投资规模的,其目的在于减小企业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仍着眼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4.其他长期债务,其目的在于防止其他贷款人取得对企业资产的优先求偿权;

5.借款企业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其目的在于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

6.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资产,以保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

一、长期借款的偿还方式有哪些

方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定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还本金。这是最普通、最具代表性的偿还方式。

2.定期等额偿还方式,即在债务期限内均匀偿还本利和。这种偿还方式减轻了一次性偿还本金的压力,但是可供借款企业使用的借款额会逐期减少,因此会提高企业使用借款的实际利率。

3.在债务期限内,每年偿还相等的本金再加上当年的利息。

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企业平时没有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压力,有利于企业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但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较大。

二、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包括什么

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包括: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可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还起着施工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经营所需垫底资金底作用。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