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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别人的厂名生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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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伪造产地是指在甲地生产产品,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乙地的地名的质量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没收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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