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工程公司伪造资料怎么处理
工程资料造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一)如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造假,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二)如工程资料造假中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三)如工程资料造假中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二、工程结算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预算书;
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
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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