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章可以代替签字是正确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一般而言,由于此类私人名章没有行政备案,发生争议时难以确定其真实性,因此,在审查合同对方的签字时,建议对方法定代表人最好亲笔签字,尽量避免加盖私人印章。
法人章和法人签字一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当事人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协议有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还不能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就已经生效。
法人章在有备案,签章真实性有异议的时候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辨别真伪。一般没有特别要求的,公司的合同或其他单据盖公章即可。法人章的使用范围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比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专用章等。企业法人章的刻制,需要由经办人去部门备案才能发挥正常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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