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申请条件放宽;
2、不再集中建设公租房;
3、实物配租为主,提高租金补贴;
4、公租房廉租房并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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