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嫌疑人跑了,按治安逃逸定性,根据情节加倍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网络通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 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九十九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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