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应遵守法律规定,非法暴力是不被允许的。公民应合法配合,不得干预执法。被打一方可正当防卫,但不得互相殴打。执法人员打人需承担法律责任和处分。正当防卫应符合必要限度,否则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在执法过程中不能采用非法暴力,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执法时违反法律规定打人也是非法的。对于执行公务时,公民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采用暴力等行为干预执法,否则所有妨碍公务的行为。执法人员打人,被打一方可以还手,但还手仅限于正当防卫,不能互相殴打。执法人员打人,不仅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更要接受处分。《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结语
在执法中必须遵守法律,不能使用非法暴力。对于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违法打人的行为也是非法的。在执行公务时,公民应该配合,不得使用暴力干预执法,否则将被视为妨碍公务的行为。被打的一方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只限于必要的程度,不能互相殴打。执法人员打人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接受相应的处分。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并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 人民、人民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核实被监视居住人身份、住处或者居所等情况后执行。必要时,可以由人民、人民协助执行。
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条 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要求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人民、人民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以及与他人会见或者通信前,应当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同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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