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落户女方需要什么手续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申办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上户口是什么意思
做户口登记。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上户口就是登记这种法律文书的过程。
离婚后小孩户口迁移到女方户口上的方法如下:
1、大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判决书,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派出所开出准迁证;
2、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给开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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