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员工自离可以向用人单位要工资,工资结算到你工作结束之日,没有上满一个月的工资(一个月工资的平均数乘以在职的天数+在职其它福利)而单位又没同意你在30天内离开,公司有不开失业保险的权力,公司可能会追究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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