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归贷款人所有。贷款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变卖或者拍卖,实现债务的清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行使担保权利,以担保物抵销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后,抵押权人可以在拍卖前清偿债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如未按照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借款人无法归还贷款时,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归贷款人所有,贷款人可以依法追偿,变卖或拍卖土地使用权,以实现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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