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税率从11%降至10%。
一、税收类型有哪些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
1、生产型
生产型指在征收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
2、收入型
收入型指在征收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
3、消费型
消费型指在征收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
二、的免征范围有哪些
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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