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议的解释是:1.集议﹔共同评议。杂议[záyì]⒈集议;共同评议。
杂议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基础解释 【点此查看杂议详细内容】
集议﹔共同评议。
二、引证解释
⒈集议;共同评议。引《汉书·晁错传》:“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新唐书·礼乐志四》:“其后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祕书少监颜师古、諫议大夫朱子奢等集当时名儒博士杂议,不能决。”清章学诚《文史通义·书<吴郡志>后》:“於是会校官汪泰亨,与文学士杂议,用褚少孙例,增所闕遗,订具誒伪。”张晋藩等《中国法制史》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对于重大疑案,皇帝令翰林学士、负责知制诰的中书舍人、同平章事、参知政事、御史、谏官等大臣共同评议,称为‘杂议’,然后决断。”
三、网络解释
杂议杂议,拼音záyì,出处《汉书·晁错传》。
四、综合释义
集议;共同评议。《汉书·晁错传》:“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新唐书·礼乐志四》:“其后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祕书少监颜师古、諫议大夫朱子奢等集当时名儒博士杂议,不能决。”清章学诚《文史通义·书<吴郡志>后》:“於是会校官汪泰亨,与文学士杂议,用褚少孙例,增所闕遗,订具誒伪。”张晋藩等《中国法制史》第二编第六章第三节:“对于重大疑案,皇帝令翰林学士、负责知制诰的中书舍人、同平章事、参知政事、御史、谏官等大臣共同评议,称为‘杂议’,然后决断。”
五、关于杂议的成语
六、关于杂议的词语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