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具有一次性的性质,作废即作废,不能撤销。若是误作废,请和购货方取得联系,让他们将退回来,或者请他们不要抵扣。开具作废的税收票证应当按期与已填用的税收票证一起办理结报缴销手续,不得自行销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因开具错误作废的纸质税收票证,应当在各联注明“作废”字样、作废原因和重新开具的税收票证字轨及号码。《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完税证明应当全份保存;其他税收票证的纳税人所持联次或银行流转联次无法收回的,应当注明原因,并将纳税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或银行文书代替相关联次一并保存。开具作废的税收票证应当按期与已填用的税收票证一起办理结报缴销手续,不得自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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