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商品在法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免责的,其法定免责情形包括有: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该商品具有合法来源且可以提出提供者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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