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以贷款人所在地为准,所以起诉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在贷款人即原告所在地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蒋某和赵某未就合同履行地做出过约定,依法应当以接受货币一方即蒋某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蒋某可选择向赵某或自己户籍所在地、住所地起诉解决本起借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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