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与招考部门进行咨询。1. 是否可以报考主要是看公告中,是否对于要求应届生身份要求。2. 一般未签过三方,劳动合同工或缴纳过五险一金在择业期的人员才可以称作应届生,缴纳保险后,或者签过劳动合同则需以社会人员身份进行报考。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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