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界定方式为:以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界线。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不属于夫妻关系,一分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