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改了,完成司法程序后就不能再随意更改了,除非发现案件却有错误或者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会重新审理,判决书是根据整个案件的最终审理确定的,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如果更改那就整个案件就得改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