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于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要要件进行了规定,包括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并在现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直接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威胁强取财物,则属于抢劫罪。行为人的暴力或威胁行为必须是在犯罪行为的现场或者尚被追逐的过程中进行。这些要件的满足将决定是否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
行为人如果没有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索取财物的,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抢劫罪,就不适用刑法的二百六十九条的定罪处罚。
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必须有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为前提。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并不必须够成犯罪,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不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的但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情节严重的就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但是如果使用当场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
二、其次,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
行为人的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行为必须是“当场”使用,这里的“当场”是指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或虽离开现场但尚被追逐的过程中。
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中,没有达到目的,未取得财务而被人发现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取财物的行为就应当人定为转化行抢劫罪。或者取得财物后被人发现,在逃跑被追逐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也应当人定为转化型抢劫罪,适用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作案以后,在其他的时间地点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则就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也就不能适用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九条进行处罚,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其他的刑法条款论处。
三、最后,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
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所谓的窝藏赃物,是指为了保护赃物不被追回;所谓抗拒抓捕是指港剧机关的拘留,逮捕和任何公民的抓捕扭送;所谓毁灭证据是指销毁消灭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遗留在作案现场的痕迹物品以掩盖自己的罪行。只要行为人处于上述任何一个目的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就具备够成了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并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如果行为人在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中未达到目的但被发现时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或者在逃跑被追逐的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都应被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然而,如果行为人在其他时间地点对被害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则不能构成转化型抢劫罪。根据以上规定,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施、使用暴力的时间地点以及行为人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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