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身伤害司法鉴定程序规定如下: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审查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立即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4、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件。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Copyright © 2019- axer.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