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纠纷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去起诉,由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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