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从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发放到各学院,由各学院负责管理,在就业协议书使用过程中,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登记,并将登记表保管好备查。
2、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需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需在《山西日报》登报声明作废后予以补办,所需费用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毕业生在同一时期都只能持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如果想领取第二份则必须先解除第一份协议,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4、签订就业协议书程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用人意向——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签名——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填写协议书内容——用人单位填写基本情况并盖章——毕业生拿协议书回学校签证、盖章——毕业生及时将协议书单位联返还单位5,学生使用就业协议书是否符合规定、签约是否有效,有各学院负责审核、登记,并交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批加盖公章
6、就业协议书生效后,毕业生未将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的,派遣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7、学校发给的就业协议书不得转交他人,因升学、自主创业、出国等原因不需要使用就业协议书的应退还学校由于私自转让使用造成他人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责任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8、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前应将因升学而不使用的空白协议书收回并上交学校就业办。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定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亲属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定了条款不一的附加就业协议,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的,有的则只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由于现在就业形势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订教育部就业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订条件苛刻的合同,而他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非常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用人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获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的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签约一般程序为: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到学院签字盖章,最后到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亲自盖章,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十分重要,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可以向招聘人员所要样板和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当然这样会比较麻烦,也很能考验毕业生的沟通能力)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咨询,征求他们的意见,征求父母,亲友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毕业生签字:_x
用人单位签章:(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