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部安全责任状
甲方:
乙方:
为切实保障我校学生人身安全,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望江县《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的通知》精神,现签订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乙方自20 年_月_日至20 年_月_日,提供车号为 ,车辆识别码 ,发动机号码 的 座 作为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并与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
2、乙方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车牌、养路费、汽车各项年审及门鉴定的检测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车辆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让学生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引发学生或家长投诉,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应经学生家长同意;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在接送时间内,司机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6、乙方司机要注意安全行车,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确保学生安全”。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打电话或接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7、甲方为乙方提供学校上学、放学作息时间。
8、甲方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学校每天安排一名值日教师检查接送车辆,对学生上下车、过马路的秩序进行管理。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车辆及司机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乙方司机依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其它会议并落实到位。
10、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进行监督,如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甲方有权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20_年_月_日 20_年_月_日
采供部安全责任状
为确保——学校——年中考期间考生乘车安全,明确乘务人员安全职责,特与乘务人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合同:
乘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扎实细致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想方设法排除。
乘务人员为本次中考乘车安全直接责任人,学校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玩忽职守出现安全事故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乘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二十四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平安将学生带到驻地,结束后平安将学生带回学校。考试期间按时清点人数,将考生送到考点,在考点外等候,考试终了清点人数后将考生接回住地。
4.如有突发事件,乘务人员必须尽最大能力保护好考生安全,并及时报告领队领导,力争使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学校领导:
乘务人员:
——九年制学校
——年——月——日
采供部安全责任状
为在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及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协议:
一、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值班值勤,最关键的是保障安全。
二、值班时间保持在岗,不擅自离岗,做好值班和交记录。
三、所有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登记,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厂区。
四、携带物品出门的,要严格检查,防止不良分子将公司财物带出造成损失。
五、厂区要严密巡逻,特别是在夜班。注意检查门锁、水电等状态,确保正常,杜绝安全隐患。若发现有不明身份者或正在进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和拨打110报警。
六、对住厂员工宿舍进行巡查,主要是安全和秩序,严禁住厂员工到异性宿舍,宿舍内坚决禁止火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确保安全。
七、注意监督值班清洁人员做好厂区清洁卫生。
八、开饭时,维护食堂就餐秩序。
九、未经允许,不得带亲戚、朋友和老乡等到公司就餐或住宿。
十、值班值勤期间应尽职尽责,同时带领值班人员做好保安工作,所有记录应留底备查。
十一、若因自身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值班值勤人员应负相关责任。
责任人签字: 审核:
日期:
采供部安全责任状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年度内签订施工工程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作为一切施工协议和合同有关安全方面的共同承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6、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7、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积极配合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制定的其他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服从方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明确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特种作操作证书并培训上岗。严禁无证及未经安全培训人员上岗。
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和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5、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施工后在指定的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按照规定认真设好防护,不提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如果需要扩大施工范围,必须提前与甲方进行协商,经过甲方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由乙方承担施工出现的一切后果。
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保护,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号、电力中断事故的责任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积极协同甲方进行抢修,并支付相应的应急抢修费用。
7、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自觉的向暂住的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购买人身意外险。
8、乙方在每天班前检查机械能否正常作业,杜绝机械带病作业,清楚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9、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乙方不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未尽乙方自身义务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供部安全责任状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为了保证牧华路六标段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1.3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4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1.5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1.6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8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9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2.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2.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2.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2.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2.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2.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3.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3.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3.1.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1.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3.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2专业人员
3..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3.2.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2.2.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3.2.2.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3焊接机械
3.3.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3.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3.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3.4手持式电动工具
3.4.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4.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4.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4.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5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3.5.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3.5.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3.5.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5.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3.6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3.6.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3.7.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7.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7.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7.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4.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4.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5.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5.1甲方职权范围
5.1.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5.2乙方职权范围
5.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责任
5.2.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2.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