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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体质安全责任协议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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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体质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 校长职责:

  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局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总务主任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3、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配合教导处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

  总务主任 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异体质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提高队员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队员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队员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协会与队员双方的责任,保护队员和协会的合法权益,保证出游的顺利安全进行。队员与协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组织单位:

  参 与 者: (及其陪同人员)

  一、在上述单位的组织下,参与者自愿参与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的泰山游玩活动。

  二、此次活动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健身性活动,并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参与者应知晓此情况。

  三、参与者承担此次活动中行车、住宿、就餐及门票费用,交与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四、组织者承担集体活动时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

  五、如在集体活动中,参与者未遵从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参与者自己承担,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六、如在此次活动中,参与者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七、到达目的地后,组织单位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参与者退出活动。

  八、参与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组织单位,经组织单位确认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九、参与者应听从组织单位的安排,按照约定的时间行车、就餐、参与活动。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两负责人各一份,该协议自参与者和协会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参与者已知晓该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条款,签字确认:

  负责人:举办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特异体质安全责任协议书

  安全责任告知书

  辅导机构(辅导班):

  负责人或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学生: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家长: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了确保学员参加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甲方举办的辅导班办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甲方指定的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家长应保证学生上学和放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并电话或微信告知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在路途上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加辅导班期间及其上下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学生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四、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经辅导人员告知并采取合理措施后,学生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五、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途中不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学生在辅导班放学后应立即回家,禁止学生参加辅导班上下学中途与他人游玩。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家长委托其他人员接送学生的,应告知辅导班,辅导班会在核实受托人身份以后,同意由其接送。

  六、禁止学生在参加辅导班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进行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为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八、严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发现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依法免除相应责任。学生正在参加辅导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辅导班未尽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辅导班应承担相应责任。辅导班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辅导班在适当的范围内配合家长对实际加害人进行相应索赔工作。

  十一、本安全责任书告知书一式二份,对辅导机构与学生及其家长均有约束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辅导机构(盖章):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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