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安全责任协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5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国际广场D、E、F幢工程项目部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上海南桥南方国际广场D、E、F幢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上海市南桥镇南奉公路望园路口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徐进 任书东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安排生产工作,对工作安排的同时布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权对参与施工的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临时有电、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班组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施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安全管理部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开工至本工程结束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南方国际广场D、E、F幢工程项目部
甲方: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高空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实习的顺利进行,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完成实习任务,经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参加实习前,对乙方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等。
2、甲方在实习期间不定期派教师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履行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切在实习单位工作人员指导下工作,严禁盲目擅动,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
2、乙方严禁在实习期间内外出游玩,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
3、实习期间乙方根据实习环境、实习工种等情况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险种。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习期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将尽力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但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如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用人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实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并跟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约定
1、实习期,即协议期限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学生正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后,其当事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3、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年 月
高空安全责任协议
甲方(委建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 年农网完善(第三批扩大内需)10千伏及以下工程(安全合同确定的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施工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明确安全责任,经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 安全生产目标
⑴、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⑵、杜绝一般机械设备、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标准及办法,切实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证体系,努力减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规程、标准
⑴、《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⑵、《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公司发布)
⑸、《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⑹、《农网35kV及以下线路运行维护、建设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杆事故的有关安全措施》(甘肃省电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产指令、规定、标准
三、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现场的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级和技术资质应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3)、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
四、建设单位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⑴、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⑵、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规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单位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⑴、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本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施工时要按照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电工、焊工、起重工)必须持证上岗。
⑶、隐蔽工程等复杂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交叉作业防高空附件坠落,高空坠落物等措施。
⑷、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⑸、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本施工企业安全施工(人员安全、机械器具完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如在施工当中发生违章作业或没做好防护措施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建设单位概不负责。
⑺、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建设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安全监察部门。
六、工程合同价款总计工程款付至50%时,甲方开始预扣10万元工程款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则扣除50%的安全保证金,并处以等额罚款;若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则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处以等额罚款。乙方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与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三级网络(企业、站队、班组),落实安全检查员,并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组要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班前会制度(安全交底)、班后会小结和现场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执行参建单位施工安全联系制度,保证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⑷、乙方应执行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和安全通报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办法。
⑸、临时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配带胸卡上岗。
八、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和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施工当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共印制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监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尽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委建单位:甲方(章)施工单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 编:邮 编:
联系签定时间:
联系签定地点:
高空安全责任协议
为了进一步健全我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意的发生,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在正常进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现特与各班主任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合同,班主任为该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责任人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高度重视本班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班工作的首位来抓。
2、对本班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充分意识到自身与他人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班的安全工作。
3、组建班级安全管理队伍,协助自己搞好本班安全工作。
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班学生的课堂安全 (谁上课,谁负责)、课间安全、劳动安全、集会安全、上下楼梯安全、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5、加强学生日常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进行法制教育。防止学生中拉帮结派,防止学生与社会上不法分子联系,导致打架、斗殴危及人身安全。
6、发生事故时,及时认真处理并向学校报告,负责或协助学校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定期检查、总结本班的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教室内灯、门窗、玻璃等设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8、加强课室财物保管,各班主任要落实班级管理人员,教育学生每天关锁好教室门窗,避免财产损失。
9、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教学结束时,按时放学,不拖堂、不留堂,有责任组织学生放学,有秩序地离校。
10、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否则,后果自负。
11、留心班级学生的健康状况,对生病学生要跟踪病情,发现传染性疾病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预防、隔离措施。
12、安全工作列为责任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必达条件,并把安全工作的达标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若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将对责任人进行调岗或解除聘任合约。
本责任合同书一经签订,各班主任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贯彻落实,认真完成责任目标。
本责任合同书由政教处保存。本责任合同书自签定之日起执行。
分管副校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