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领导,分级负责。在市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分管消防工作的副担任。市分管副秘书长、市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和市消防局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分管消防工作的副: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消防局: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局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同意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制订本预案的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设备。
2、液化气、煤气泄漏,食堂油锅过热、操作不当。
3、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实验操作不当。
4、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5、人为故意破坏。
三、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组织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乱堆物。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分两种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i、若白天学生上课日发生火灾:
1、门卫或指定老师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局办和有关科室,并由打电话者到聚丰园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车。
2、校内由校长和消防干部任总指挥,有序采取应急措施:消防干部负责带领义务消防队员先去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关闭食堂煤气总开关。并利用校内备用灭火器、消防水龙带先行灭火,控制火势。尽可能地搬出火灾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
3、如有伤者,及时送往附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家属。
4、待消防车到后,配合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做好善后处理。
ii、若晚上或节假日发生火灾:
1、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119”报警电话,同时电告学校几位主要领导及时到场。
2、楼内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切断火灾部位电源和食堂气源,立即打开各楼道口防盗门。
3、视火势情况尽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备用灭火器控制火势。
4、待消防车到场后,及时指点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一、 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 为了统筹指挥,工厂确定注册安全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的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工厂行政副总担当;节假日期间由工厂支配的值班负责人担当;
2、 保安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详细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 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 为协作灭火抢救工作,工厂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保安员和各车间的基层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灭火抢救的详细工作或帮助消防队参加灭火抢救工作;
5、 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加灭火抢救工作。
二、 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 在本部门(或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马上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留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 当火势未能得到掌握时,要马上通知当班保安和安全负责人(本司由人资部主管担当);
3、 当班保安接到火警后,马上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保安组长快速调集全体保安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 当火灾扩散到非本厂力气所能掌握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马上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水栓,并支配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具体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详细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状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支配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状况和尽快抵达,实行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 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指挥设备修理组把电梯迫降究竟层,并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 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马上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7、 人资部马上组织司机疏散本厂内停放的车辆和厂门口的障碍物,以确保救灾现场的畅通和车辆用急。
三、 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 火灾应急总指挥依据现场的状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帮助性工作:如火灾状况的调查、人员受困状况的初步估量、各消防设备的预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状况;
2、 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马上向消防队员具体汇报火灾状况,帮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
3、 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掌握后毁灭”的原则坚决地帮助消防队员参加灭火任务;
4、 各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供应火灾现场的详细状况,为灭火扑救工作供应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加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乐观协作医疗抢救人员参加人员的急抢救理工作,尽量削减人员伤亡。
四、 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 火灾扑灭后,各部门(或车间)应马上清点本部门(或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状况并向厂安委会汇报,安委会应做好具体的记录并存档;
2、 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抢救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供应、受伤人员的住院支配与护理以及以意外损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 设备修理组协作相关部门(或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支配修复并投入生产产使用;
4、 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缘由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 安委会做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大事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大事的再次发生。
五、 疏散自救方法:
1、熟识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命出口熟识,平常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生疏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 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 保持镇静,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静,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光明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命;
3、 不入险地,不财物:不要由于大方或顾及珍贵物品,铺张珍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 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往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纳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5、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情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行进入电梯逃命;
6、 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内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7、 传递信号,寻求救济: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艳丽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8、 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假如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马上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准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9、 缓降逃命,滑绳自救:高层楼层起火后快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 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预备好逃命气垫并且要求楼层在四层以下才考虑这一方式。还可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伞跳下。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衢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衢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衢州市衢江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举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乡村联动。在乡、乡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加强乡村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与森林消防工作相关的各行政村及各单位,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响应、保障有力。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指挥、合理用兵、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行政村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思想、物资和工作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常务副指挥:
副指挥:
2、森林扑火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曾伟
成员:郑世龙、杨立新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
三、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上报至乡指挥部,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村。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和区。
四、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乡指挥部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由乡指挥部上报区指挥部,听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报告衢州市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行政村和各单位要根据火情情况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应以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必要时动员经过扑火培训的乡干部、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工作,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应当加以劝阻。
扑火前指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地对火场各要素进行分析,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果断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指的统一部署,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的规范化要求具体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执行。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同时,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乡指挥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区指挥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或受伤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由火灾发生所在行政村和乡调查处置组联合依法查处;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学校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安全预案。
一、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范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师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二、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单位人员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的规定,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学校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经常对本单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每学年在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5、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小组:
⑴、灭火行动组:
⑵、通讯联络组:
⑶、疏散引导组:
⑷、安全防护救护组:
⑸、后勤保障组: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
2、学校行后处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①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③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④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⑥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依据消防部门和市的有关要求,结合华星大厦的实际状况,为确保大厦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来宾,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掌握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大厦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当。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觉火情,都有责任马上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假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巧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爱护现场,将状况报告保安部。假如火情严峻要马上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x119
3、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镇静冷静,语言清楚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关闭火场四周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具体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准确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马上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详细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是什么,是电器起火还是其它缘由。
(3)确认火情时应留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假如正常可开门检查,假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开门时留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状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马上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马上(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中控室,帮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预备,马上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马上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马上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冷却灭火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马上使用消火栓灭火,准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依据火灾现场状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启动消防泵、喷淋泵、协作火场灭火。
2、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解火场烟雾。
3、关闭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命令工程部关闭自然气总开关。
7、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假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够掌握,指挥部马上做出疏散打算。
2、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广播稿如下:客户伴侣们请留意,大厦__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快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急,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感谢您的合作。
3、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依据人员离开状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马上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示疏散人员保持冷静,不要惊慌,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假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准时进行劝导,使其快速离开房间。
5、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马上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内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警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预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解命令后,保安部马上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爱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客务部负责火灾后期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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