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是客货运输高峰期,运输量大而集中,运输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春运旅客运输组织的任务非常艰巨,给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提早做好运输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给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我局成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韦联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旭同志兼任,成员分别从局属二层机构、局机关各股室抽调,具体负责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督
各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一)交通服务中心: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特点,以客运班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企业资质、运行管理、车辆性能检测情况;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情况和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客运站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客车驾驶员通报天气变化情况,严格落实“三品”检查、“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二)运政中队: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场站、主要客源货源集散地,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辖区道路客货运输、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辖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辖区营运车辆排查和技术管理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的监督检查,积极联合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非法夹带运输危险品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对于发现有关企业车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曝光、约谈,并严肃督促整改,坚决落实好监管责任和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抽查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及时抄送同级交管部门处理,加强联合监管,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三)公路管理所:一是负责对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施工路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标识,警示及安全防护,加强公路,特别是桥梁的养护,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二是加强改扩建公路保畅通工作,落实好值班值守人员,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针对雨雪冰冻容易导致公路阻断的特点,进一步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对桥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路段,要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做到一有灾情,高效处置,确保公路畅通。三是要加强建设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施工作业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设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强化施工工序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赶抢工期。四是负责对管辖内沿线公路桥梁设施、防撞栏、安全警示标志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理路面落石、水沟及修补路面坑槽等公路管养工作。严格落实公路养护各项巡查、检查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公路尤其是主线公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和养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山区公路、桥梁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和养护,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及时处理公路病害,完善指示标志标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同时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及时更换受损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四)质监中队:严格按照“严、细、实”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并实地深入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杜绝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港航中队:加大检查本辖区乡镇客渡船及渡口安全状况;杜绝超员超载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船舶;要督促客运经营人认真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加强船舶运营维护,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恶劣天气下禁限航和救生衣行动等规定。严格船舶驾驶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防风、防火、疫情防控等方面措施;依法履行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水运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严防恶劣天气下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冒险开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加强航道及货运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六)路政执法:重点强化路政日常管理,积极联合交警、公路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充分认识加强路政(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突出重点,加强协作集中力量,加大治超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做到监管不漏车履责不漏人,保证监管到位,执法有力。同时采取责任倒查的方法,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认真做好记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追究主要责任人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七)消防安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施工驻地工棚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结合本辖区及本行业实际情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范措施。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执行“零容忍”态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函告相关负有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和擅自从事高危生产作业活动而具有严重后果现实危险的及时移送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提请县关闭处理,对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加强宣传。各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加强汇报。各部门于春节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将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总结报局安全办。
一、组织领导
(一)春运应急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措施有力”的原则。为了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
副组长:李
成员:来
涂陆武陈俊童跃建蓝国祥徐红英邹胜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处,由赵国栋、董伟、蓝国祥、邹胜朝、毛伟义组成,赵国栋为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月23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
(三)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当日车辆的调配。
二、保障措施
(一)春运期间道路情况复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天气和道路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春运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三)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未经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和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培训合格。
(四)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售票厅、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客流有序、畅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五)机务处要做好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进行相关操作的演练,确保正确安装使用。
(六)保修厂要加强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车辆的维修服务,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做到优质、高效。确保车辆正常营运。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
三、旅客运输
(一)客运分公司、客运西站、公交公司等客运单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变化情况,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滚动发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时输运旅客,如还不能及时疏运旅客的,立即报告总公司值班领导和县运管部门,由机动运力解决。
(二)跨县(市)班车在客流高峰期由机动运力加班。突发性事件的用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三)20xx年春运总公司共安排机动车10辆,总座位384座(详见附表)。
四、报告制度
(一)各单位加强现场调度,出现客流高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运。
(二)客运站的跨县(市)班车的加班计划应提前上报总公司,并在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路况、天气变化等情况通知给驾驶员。
(四)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总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立即上报。
五、各单位值班电话
总公司:
客运分公司:公交公司
客运西站:旅游公司:
保卫处:保修厂: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南安市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特制定《南安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可能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火灾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植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五类: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道路客车等其他交通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I级(重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II级(较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IV级(一般):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和各运输企业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三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办事机构与职责
2.1安监科
安监科作为我局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协调全局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接市应急局,对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局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协调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公路分局、建设科、农路所
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对发现路面、桥涵损坏等要及时修复,一旦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造成阻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3市运管所
负责道路客运应急运力的调度工作。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的滞留旅客。
2.4市交通执法大队
负责客运站、客运码头及道路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客运站、客运码头客流状况等动态情况,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的滞留旅客。并向安监科报告。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信息监测预测
3.1.1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
3.2信息报告
3.2.1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部门、各企业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3.2.2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必须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市应急局(市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2.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1)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协助气象、地震等部门提供相关气象、地质资料,情况严重时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旅客发出短信,劝谕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场乘坐车(船)。
(2)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迅速向全市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码头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码头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行为,避免发生旅客滞留或受困。
4.2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4.2.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市应急局(市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爆炸事件时,立即向市应急局(市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交通执法大队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置。
4.2.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客运站场、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市应急局(市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交通执法大队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置。
4.2.3发生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市应急局(市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报告。市交通执法大队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置。对现场及故意破坏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发生出租车集体罢驶事件时。市交通执法大队要立即与相关出租车公司一道赶赴现场,调查罢驶原因,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事件。当罢驶人员不听劝阻,出现暴力行为,罢驶事件升级时,立即向市及市春运办报告,门要迅速调集足够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3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4.3.1当车站滞留旅客接近候车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场人群出现拥挤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
(2)各站场开通广场广播,说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换行程或改乘其它客运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退票手续,最大限度地腾出站内场地供持票旅客进站候车。及时向市应急局(市应急办)和市春运办通报客运班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地方疏运旅客。
4.3.2主要汽车客运站、码头发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滞留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1)市运管所、市交通执法大队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各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
(2)运输企业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五、预案演练与调整
5.1演练
各运输企业要实施至少一次演练,按照预案要求排查隐患、演练报送、响应、处置内容。
5.2调整
对预案内容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由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修订发布。
为切实提高我街道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行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春运期间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时间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重点区域:
1.公共交通客运站及专用通道等;
2.公路、铁路及连接线;
3.主要城市道路及交叉口。
(三)突发事件分类
1、事故类
(1)旅客大量滞留:因公路、铁路正常运行收到影响,进而引发大量旅客滞留;
(2)交通事故类:由设备故障、车辆冲突引发的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
(3)特殊天气类:包括雾、雪、冰冻、低温等恶劣天气条件。
2、社会安全类
(1)群体性的事件:包括冲突、非法集会、滋事等引发起的群体性的事件。
(2)恐怖性事件:包括交通工具遭受爆炸物威胁、重点区域受爆炸物或不明物体威胁等恐怖袭击事件。
(3)火灾事故:包括重点区域内各类建筑物火灾、交通设施火灾等。
3、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类
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地震,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暴雪、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中毒,以及影响公众生命安全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在发生过程中往往相互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四)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街道春运办作为街道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协调街道现有力量无法处置的春运突发事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研究制定春运期间辖区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一)文化站。负责联系各新闻媒体发布春运应急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出行;协调相关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协调新闻媒体坚持正确导向,开展正面报道;应急预案启动后,配合市、区、街道春运办做好各项信息发布,保障宣传工作渠道畅通、覆盖广。
(二)民政办。负责统筹街道范围内突发事件社会求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所需基本生活求助物资的储备、分配和滞留旅客安抚救济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确保相应救灾物资保障到位,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有需要的滞留人员的求助工作。
(三)中队。负责重点区域境卫生监督检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各环卫保洁公司增派环卫人员、增加环卫设施,做好旅客应急疏散场点的保洁工作。
(四)团工委。统筹全街道志愿者服务工作,为春运旅客运输提供志愿服务。
(五)财政办。做好春运期间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六)安监办。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宣传,积极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油品供应企业做好春运车辆用油保障工作,优先保证春运车辆加注燃油。
(七)党政办。会同相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理,及时掌握突发事态进展情况,并向、区报告;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上级应急部门有关决定事项和各级领导有关批示、指示。
(八)桃花仑派出所。负责维护街道辖区内各汽车客运场站及其延伸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配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九)计生办。统筹做好春运期间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在汽车客运场站及其延伸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滞留旅客安置点等区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负责在各汽车客运场站实施医务人员驻点服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启动后,全面配合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援工作。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加强街道辖区内各汽车客运场站候乘点、火车票代售点、取票点、滞留旅客安置点等区域的监督检查,根据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违法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信息畅通。各站办所、各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加强物资保障。由财政所、民政办牵头认准做好应急车辆、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需要,并进行动态跟新与管理。紧急状态下,可向区春运办申请支援。
(三)开展处置分析。事件处置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置分析总结,完成处置情况报告,报送春运办备案。街道春运办将在相关单位处置情况报考的基础上,分析、总结辖区春运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总评估报告留档备案,并根据需要报区春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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